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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代傩礼考述

周代傩礼考述

周代驱疫仪法的主要实施者或者说傩礼的主角是方相氏。《周礼·夏官叙》指出,方相氏由“狂夫”四人组成。所谓“狂夫”是指疯狂、凶猛的男子。狂夫的举动乖张、狂乱,精神状态异于常人,让他们对付疫鬼可谓人尽其材。另有一种解释说,方相氏在驱疫活动中的表现十分狂怪,故被冠以“狂夫”的别号。如汉代服虔认为:“方相之士,蒙玄衣朱裳,主索室中驱疫,号之为‘狂夫’。” 以上两说各有道理。以狂夫为方相或称方相为狂夫的情况可能是同时存在的。两种情况都表明,方相氏是一种带有浓重的萨满气息、具有特殊人格的人。

《周礼·方相氏》说:“方相氏掌蒙熊皮,黄金四目,玄衣朱裳,执戈扬盾,帅百隶而时难,以索室驱疫。” 这里提到的方相氏的装束、动作和有关仪法对后世傩礼都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

据孙作云先生研究,姬周族出自黄帝有熊氏,以熊为图腾。方相氏头蒙用黄金点缀出四只眼睛的熊皮起舞逐疫,寓有借助本族图腾的神力战胜疫鬼之意。驱疫面具在周代又被称为“倛”或“皮倛”。倛的意思是丑恶。《荀子·非相》说:“仲尼之状,面如蒙棋”。意即孔子面容黑丑,象戴着驱疫面具似的。《慎子·威德》也说:“毛墙、西施,天下之至姣也,衣之以皮倛,则见者皆走……”,可见头蒙皮倛确能产生极强烈的效果。

方相氏所穿的“玄衣朱裳”并非一种奇特的服装。周代一般贵族的礼服大致分为爵弁服、韦弁服、皮弁服、朝服和玄端数种。爵弁服规格最高,大多在祭祀场合使用,因而也可将它理解为祭服。爵弁服的服色是上衣黑色,下裳深红。《诗经·七月》毛亨传所谓“祭服,玄衣𫄸裳”,即指爵弁服而言。𫄸色和朱色相近。由此推测,方相氏之服当即爵弁服的变式。周人把傩礼视为一项庄严的活动,所以他们要求方相氏打鬼时必须身穿最华贵的礼服。从周代到唐代,方相氏身穿“玄衣朱裳”一直是官方傩礼的定制。

方相氏对疫鬼的驱逐是通过模拟式的舞蹈完成的。方相氏头戴熊皮面具,已表明驱疫活动带有化装舞蹈的性质。长戈和盾牌是方相氏模拟刺杀疫鬼和防卫自身的武器,实即驱疫舞蹈中的道具。《周礼》没有说明方相氏率领的“百隶”究竟使用何种武器,不过我们仍可根据汉代傩礼推知这方面的情况。《汉旧仪》说:“方相氏帅百隶及童子,以桃弧棘矢、土鼓鼓且射之,以赤丸、五谷播洒之。”桃弧棘矢是指桃木弓和用酸枣枝作成的箭,这是周人经常使用的辟邪灵物。土鼓是指瓦鼓。古人一直相信赤小豆有驱逐疫鬼的威力,所以“赤丸”应即指用赤小豆粉抟成的弹丸。汉代傩礼中常用的驱鬼武器还有石子和火炬。《东京赋》描写洛阳大傩的场面时说:“桃弧棘矢,所发无臬;飞砾雨散,刚瘅必毙;煌火驰而星流,逐赤疫于四裔。”

按周代傩礼的惯例,驱疫队伍要层层逐鬼,直至把疫鬼送到野外。《论语·乡党》记载的“乡人傩,孔子朝服而立于阼阶”,写的是方相氏带领逐疫者升堂入室搜索疫鬼时的情景,这只是整个傩礼的一个片断。当方相氏等人跳完“索室驱疫”的模拟舞蹈之后,下一个节目就是把疫鬼一路送出邑门。《周礼》中的方相氏与男巫在傩礼中保持着一种分工协作的关系:方相氏入室驱疫,男巫则在堂上送鬼。这种描写即隐含周代傩礼包括打鬼和送鬼两道程序的意思。刘向《说苑·修文》指出:“古者有菑(灾)者谓之厉……其有重尸多死者,急则有聚众童子,击鼓、苣火入官宫里用之,多击鼓、苣火逐官宫里。家之主人,冠,立于阼。事毕,(众童子)出乎里门,出乎邑门,至野外。此匍匐救厉之道也。”刘向所说的“古者”实指周代而言。这种送鬼出邑仪式一直为后代所承用。东汉时期,皇宫内的驱疫者在跳毕傩舞后,鼓噪着围绕内宫狂奔三周,然后“持炬火送疫出端门;门外驺骑传炬出宫、司马阙门;门外五营骑士传火弃洛水中。”北齐、隋代直至两宋时期的大傩礼也都保留了送疫出城的仪式。

二、“方相”名称的由来

周人为什么要将“索室驱疫”的人称为“方相氏”?《周礼·夏官叙》郑玄注说:“方相犹言放想,可畏怖之貌。”用“方相”或“放想”形容可怕,古代文献中绝少其例。孙治让《周礼正义》进一步解释说:“放想,言仿佛想象也。”仿佛、相似与“可畏怖”有何关系?一种驱逐疫鬼的人员怎会按仿佛相像的意思来命名?郑、孙两氏的说法都不能令人满意。对于“方相氏”一名的缘起,有必要重新加以探讨。

“方相”之名直到唐代仍在沿用。唐人段成式在《酉阳杂俎·尸穸》中写道:“四目曰方相,两目曰僛。据费长房识李娥药丸,谓之‘方相脑’,则方相或鬼物也,前圣设官象之。”费长房识药丸一事,《后汉书·方术列传》费长房本传未见记载,可能出自唐代以前的小说。段成式根据这一传说推测方相本系鬼物之名,很有见地,他的解释要比郑玄那种含混模糊的解说可信得多。以古音求之,方相实即罔象,本是周代传说中一种水中精怪的名称。”

《周礼·方相氏》说,方相氏除负责驱疫之外,另有一项重要的职责是送葬时在前面开路,到达墓地后进入墓穴“以戈击四隅,驱方良”。郑玄认为方良即罔两。应劭《风俗通义》则说:“《周礼》,方相氏葬日入圹驱罔象。”因为“罔象好食亡者肝脑”,所以埋棺前要派方相氏把它们赶走。方、罔都是唇音,相、象声近韵同。方相与罔象读音非常相近,可以说是同一个名称。商代甲骨文把管马匹、畋猎的官称为“马”,把管猎犬、畋猎的官称为“犬”;《周礼》称管兽的为“兽人”,管鳖的为“鳖人”,管牛的为“牛人”,管理犬牲的为“犬人”,这是一种非常古拙质朴的官员命名法。与此同例,掌管驱罔象的人自然也可称作“方相氏”。质言之,方相氏本不过是指打方相即罔象的人员。

方相之名借自罔象,这在文献记载中有相似的事例可供参照。《论语·乡党》中的“乡人傩”,《礼记·郊特牲》写作“乡人禓”。禓和傩显然同义。傩礼为什么又称为禓?郑玄指出:“禓,强鬼也。”谓时傩,索室驱疫逐强鬼也。”清代刘宝楠的《论语正义》把这个意思阐发得更为清楚:“强鬼即疫鬼,不必分为二。言鬼名则曰禓,言驱除此鬼则曰傩,其后假鬼名以为祭名,则亦曰禓。”值得注意的是,被称为“禓”的强鬼很可能也是指罔象。《庄子·达生》说:“水有罔象”,这句话在《经典释文》引司马彪本里写作“水有无伤”;《风俗通义》说地下墓中有罔象,《尸子》则说“地中……有人名曰无伤。”据此可知,罔象即无伤。无伤的“伤”字与“禓”字古音相同,禓或即无伤、罔象的简称。既然傩礼可以借用无伤、罔象的鬼名而称为“禓”,傩礼的主角当然也可借用罔象这个鬼名而称为“方相”。

再举一个旁证来看。有关疫鬼的传说到汉代逐步定型。《论衡·订鬼》引《礼》说:“颛顼氏有三子,生而亡去为疫鬼,一居江水,是为虐鬼;一居若水,是为魍魉鬼;一居人宫室区隅沤库,善惊人小儿。”前两种疫鬼都是水中精怪,其中居于若水的魍魉显然就是水精罔象。《庄子·达生》司马彪注对无伤(罔象)的描写是:“状如小儿,赤黑色,赤爪,大耳,长臂。”对照分析,上引第三种“善惊人小儿”的疫鬼可能也与“状如小儿”的罔象有关。按东汉大傩的惯例,驱疫者要把疫鬼送入洛水之中,这表明汉代人所理解的疫鬼确是居于水中的精怪。从住处来说,罔象是水精或水神;从功能来说,罔象就是疫鬼。既然如此,驱逐疫鬼罔象的人假借鬼名而称为方相氏,自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三、三时之傩及其演变趋向

从性质上看,周代傩礼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瘟疫流行时举行的救急性质的傩礼,《说苑·修文》所谓“其有重尸多死者,急则有聚众童子”云云,即属此类。另一种是按季节进行的、有着固定实施日期的傩礼。《周礼·方相氏》所谓“时难”,据郑玄说即指“四时作方相氏以难却凶恶也。”这种傩礼带有预防疫病的性质。周代驱旱求雨的雩祭分为不定时的“旱雩”和定于夏历四月举行的“正雩”两种,傩礼的情况与此相似。

据《礼记·月令》、《吕氏春秋·十二纪》、《淮南子·时则训》诸书记载,定时举行的傩礼分为季春三月举行的“国难”、仲秋八月举行的“天子之难”和年终举行的“大难”三种。夏季何以不举行驱疫仪式,原因不明。《周礼·方相氏》贾公彦疏说:“(《礼记》)惟有此三时难,郑(玄)云四时者,虽三时亦得云四时,总言之也。”

“国难”是指“国人”即国都内的公民举行的傩礼。《礼记·月令》说:“(季春)命国难,九门磔攘,以毕春气。”郑玄注道:“此难,难阴气也。阴寒至此不止,害将及人。所以及人者,阴气右行,此月之中,日行历昴,昴有大陵积尸之气,气佚则厉鬼随而出行,命方相氏帅百隶索室驱疫以逐之;又磔牲以攘之于四方之神,所以毕止其灾也。”“天子之难”是只有天子才得举行的傩礼。《礼记·月令》:“天子乃难,以达秋气。”郑玄注:“此难,难阳气也。”年终举行的傩礼需要全民参与,规模最大,故称“大难”。《礼记·月令》说“(季冬)命有司大难、旁磔,出土牛,以送寒气。”郑玄认为“此难,难阴气也”。三时之傩分别驱除阴气、阳气和阴气的观念可能形成较晚,但周代的“时难”至少包含这三种傩礼应是事实。

周代以后,傩礼朝着集中和娱乐化的方向发展。高诱在《淮南子·时则训》“国人傩”和“大傩”两节下分别注道:“如今驱疫逐除是也”;“大傩,今之逐阴驱疫,为阳导也”,但他却未参照汉代礼俗对“天子之傩”作出解释,这是由于汉代已经没有独立的“天子之傩”的缘故。汉代以后,除少数王朝(如隋朝)仍模仿旧制举行三时之傩外,季春之傩和仲秋之傩”已不禁自废,多数王朝一般只举行一种年终大傩。在傩礼实施日期趋于集中的同时,傩礼的内容和形式也在发生变化。北齐傩礼上有乐官“鼓吹令”参与;隋代大傩中的方相氏由“工人”扮演;两宋时期的宫廷傩礼主要由禁中值班卫兵和职掌女乐的“教坊使”或“教乐所伶工”扮神驱鬼。如此等等,都表明傩礼的巫术意义日渐削弱而其娱乐意义在逐步增强。这同周人把傩礼视为一项严肃的宗教巫术活动,孔子身穿朝服恭敬肃穆地站在东阶上面对驱疫者的情况相比,差别是比较明显的。

应当注意的是,上述变化并不意味着后世傩礼与周代傩礼的历史联系已被切断。事实上,中国古代傩礼的许多重要特点已经包含在周代的傩礼之中,只是这些特点到周代以后表现得更加突出而已。譬如,后世大傩礼逐渐分化为宫廷大傩和民间大傩两个支系,这种分化就是由周代傩礼潜在的两种趋向所决定的。

据《周礼》描述,方相氏是夏官大司马的下属,他们不是一般的巫师,而是军队中的巫师或由军人充任的巫师。军人担任方相氏说明周代傩礼带有某种军事性质。后世宫廷大傩礼一直或多或少地保留着军人驱疫的特点。在东汉宫廷大傩仪式上,“卫士千人在端门外,五营骑士在卫士外,为三部,更送至洛水,凡三辈,逐鬼投洛水中。”两宋时代的傩礼中,“诸班直戴假面,绣画色衣,执金枪、龙旗”,与教坊中的乐工共同驱疫,也反映出宫廷大傩应有军人参与的事实。

与宫廷傩礼相比,后世民间傩礼呈现出不同的面貌。东晋时期,京城建康每年腊月三十举行傩礼,驱疫者“结党连群,通夜达晓,家至户到,责其送迎”,为人放荡的名士孙绰曾混在这种驱疫队伍中戏耍取乐。”梁朝曹景宗“为人嗜酒好乐,腊月于宅中使作野呼逐除,遍往人家乞酒食。”“野呼逐除”在其他史书中又作“邪呼逐除”,是指驱疫时大呼小叫,鼓噪喧哗。以上两例表明,东晋南朝时期民间巳时兴驱疫者挨家挨户上门逐鬼,接受服务的家庭必须为打鬼者供应酒食以示酬谢。其中,“遍往人家乞酒食”一语透露出一种重要的信息,即驱疫者已成为一种极受鄙视的变相的乞丐。沿着这一趋势向前发展,唐代以后民间驱疫活动就成为穷人、乞丐的专职,成为这些天之弃子赖以渡过年关的一种谋生手段。《东京梦华录》、《梦梁录》都曾写道,进入十二月,都城汴梁或临安城内“即有贫者三数人为一火(伙),装妇人、神鬼,敲锣击鼓,巡门乞钱,俗呼‘打夜胡’,亦驱祟之道也。”

傩礼在民间蜕变为丐帮乞食表演并非偶然,这种变化的依据仍然深深植根于周代傩礼之中。也就是说,在充满庄严气氛和带有正剧色彩的周代傩礼中已经包含着傩礼转变为丐帮表演的可能。《周礼》中的方相氏是没有爵位的“狂夫”,他的角色虽然重要但身份却比较低贱。据孙诒让《周礼正义》分析,方相氏率领的“百隶”也就是司隶官所役使的“五隶”。五隶包括因犯罪而沦为官奴的“罪隶”和从战俘转化来的“蛮隶”、“闽隶”、“夷隶”、“貉隶”。按《周礼》的深层意旨,打鬼本身也是一种贱役,而且是具有一定危险性的贱役。贵族们可以非常郑重地参与傩礼,却不屑于直接从事“索室”之类的活动,由此可见,周代傩礼的主角方相氏和跟随方相氏一起跳驱疫舞蹈的傩者,其社会地位已很低下。后世民间驱疫活动成为穷人和乞丐的专职,正是沿着周代傩礼所蕴含的这一趋向不断发展的必然结果。(节选自胡新生《周代傩礼考述》,《史学月刊》1996年第4期)

《中国历史评论》编辑部选编

本期编辑:振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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